月子中心鸡汤里加党参被罚3万元 月子中心鸡汤里为什么不能加党参
发布时间:2022-10-15 09: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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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则名为“月子中心在鸡汤里加党参被罚”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记者在热搜话题中获悉,该月子中心为浙江慈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因其在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药品,被处罚3万元。该消息一出,便引起网友广泛讨论。
针对此事,10月14日,记者联系到了北京通州北苑中医门诊部医生刘荣。刘荣告诉记者,有些中药并不是药食同源的,若商家把党参做成食品商品盈利,则不受法律允许。同时,记者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了解到,目前党参并不属于食药物质,仅纳入了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且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
网友争议:家里平时煲汤也会放党参
10月14日,记者在信用中国官网了解到,5月25日,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浙江慈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后厨放有益母草、盐杜仲、麦冬、党参等中药各一罐,且套餐服务项目内有“补气血汤”,是其在鸡汤内添加党参、陈皮,给产妇服用。经查询,党参不属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9月16日,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月子中心进行了3万元罚款。
“党参是药材,那么红枣是不是药材?”“中医讲究药食同源,党参难道不能当成食材?”“不太懂,炖鸡汤加党参不是很常见的吗?”“家里平时煲汤也会放党参的,党参是广东靓汤、药膳汤里很平常的药材。”记者看到,在该热搜话题下,引发了网友争议。
也有网友认为:“党参不在药食同源目录里,且浙江不在党参药食同源食物试点中,这事发生在浙江就是违法了。但是广东属于党参药食同源食物试点省份,所以在广东是不违法的,且自己煲汤不作为商用,无论地域都是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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