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中学男教师多次性侵13岁女孩获刑18年并判终身禁止从业
发布时间:2023-05-27 09:54:19
文章来源:www.1234la.com
访问次数:
据江苏高院5月26日消息,周某系被害人小赵(女,时年13岁)所在班级任课教师,明知小赵不满14周岁,仍多次对小赵实施猥亵行为。
5月26日上午,江苏高院召开少年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少年审判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案例中,被告人周某身为教师,犯猥亵儿童、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情节恶劣,法院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18年有期徒刑+终身从业禁止
被告人周某系被害人小赵(女,时年13岁)所在班级任课教师,明知小赵不满14周岁,仍多次对小赵实施猥亵行为。在小赵年满14周岁后,周某还与小赵频繁发生性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在小赵不满14周岁时,对小赵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分别构成猥亵儿童罪和jiang奸罪;周某身为对小赵负有教育职责的人员,在小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时,与小赵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周某多次实施三种犯罪行为,均属情节恶劣,应予严惩。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周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禁止被告人周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该案中,被告人周某作为学校教师,多次性侵未成年女学生,法院对其定罪判刑的同时,依法判处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如此判决,既能够让被告人明确知晓自己被禁业的范围,也能够方便用人单位更好落实入职查询义务,还能够向全社会宣示,起到监督和警示作用,有利于发挥从业禁止的规制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为未成年人保护增加"隔离带"和"防火墙"。
关于《江苏一中学男教师多次性侵13岁女孩获刑18年并判终身禁止从业》特别声明
《江苏一中学男教师多次性侵13岁女孩获刑18年并判终身禁止从业》更新日期为:2024-09-29 21:24:27;目前浏览的小伙伴达到9,1234啦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以及网站收录)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想了解查找更多娱乐头条可以直接搜索查询。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我们。
1234啦:致力于优质、实用的网络站点资源收集与分享!本文链接:https://www.1234la.com/a/17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