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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一女子花3000元切除眼袋 3个月后眼睛仍无法完全闭合

发布时间:2023-06-01 08:55:01

文章来源:www.1234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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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尔滨一女子花3000元切除眼袋,过了3个月眼睛仍无法完全闭合。

哈尔滨一女子花3000元切除眼袋 3个月后眼睛仍无法完全闭合

近日,哈尔滨一女子花3000元切除眼袋,过了3个月眼睛仍无法完全闭合。视频中,女子闭眼时眼皮无法完全合上,会留出一部分眼白。

当事人李女士称,切除眼袋后,自己的右侧眼皮退缩了2毫米,3个月过去了,眼睛都无法闭合,“流眼泪不说,异物感特别特别强,难受的时候就想抠眼珠子。”,同时,她表示,自己一洗脸眼睛就进水。

医美不满意如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哈尔滨一女子花3000元切除眼袋 3个月后眼睛仍无法完全闭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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