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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狗咬女童事件不该株连 被咬女童方代理律师抵达成都

发布时间:2023-10-20 08:44:15

文章来源:www.1234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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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在四川成都崇州羊马街道的一个小区内,发生了一件令大家心痛的事,一名2岁小女童遭到大型犬只袭击,致肾挫裂伤,这件事也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讨论。近日,专家称狗咬女童事件不该株连的言论一出便登上热搜,引起网友的热议,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专家称狗咬女童事件不该株连

专家称狗咬女童事件不该株连 被咬女童方代理律师抵达成都

10月18日,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劳东燕发文称:看到狗伤人的新闻,很为被害人感到难过,同时也认为如果饲养方或相关责任方有过错,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只要某类犬有伤人的事件发生,就呼吁禁养这类犬或其他犬种,甚至要求一律做捕杀处理,这类呼吁也是偏于情绪化的。这样的处理方式对犬类也有失公平,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所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就好,有效而合理地预防此类恶性事件的再发生,但不要动不动搞株连。

被咬女童方代理律师抵达成都

10月18日下午,被咬女童方的代理律师周兆成称,已飞抵成都处理该案。周兆成透露,现在受伤女童已经在华西医院接受精心救治。女童的父母、爷爷都在医院陪护。“我和广大网友一样,都在祈祷女童可以早日康复。这也是女童父母现在的首要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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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兆成介绍,严惩狗主人,追究其刑事责任,是女童父母的第二诉求。“本案狗主人在明知饲养的是烈性犬,极具危险性的情况下,却未尽到看管义务,肆意放任烈性犬外出,从而导致危险的发生,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本案特殊性在于烈性犬咬伤人事发小区属于公共场所。危害的是公共安全,狗主人也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期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才有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下一步,我们收集完证据后,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究狗主人以及小区物业的侵权责任。”周兆成说,小区物业应在其职责内保障业主安全,对于小区内饲养、出现烈性犬的情况,物业也应及时报告公安、及时驱赶。但是,由于物业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所以也应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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