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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方案范本 (15篇)

发布时间:2024-04-24 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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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是指针对消防安全问题制定的一项专门整治计划。这个方案通常会针对特定场所或领域,明确规定消防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下是有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方案范本 (15篇)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局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发展,按照廉安办(20xx)6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时间

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我局成立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市管股,梁浩纪检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本系统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总结上报机关信息。

四、工作步骤

20xx年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3月11日),局召开各所负责人、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专题动员会议。要求各所要结合本所范围实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广泛宣传发动,召开会议部署工作,逐级动员到位。

(二)严格排查整治阶段(3月11日至5月30日)

各所根据本辖区的市场(旧市场)、超市、出租屋等开展全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火灾隐患排查登记,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账,从严抓实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

(三)总结验收,提升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所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对于存在的普遍问题要引起重视并且开展专题研究,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会议动员,营造氛围。

为了增强社会人民群众的火灾防控意识,各级都必须召开消防安全专题动员会议,进一步强化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相关知识,各股室、物业所要大力加强消防安全,针对春夏两季火灾防控特点,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市场内有线广播、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知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市场内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二)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1、开展消防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局机关要有针对性不定期实施对各专业市场的专项检查,特别侧重对工业品市场,市场出租屋的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各物业所要对辖区市场内消防设备进行检查,要重点对消防栓、灭火器、防火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加强市场内出租屋用火、用电设备安全检查。各物业所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市场内出租屋及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设备进行检查,重点对出租屋饮食行、成衣行等行头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坚决取缔出租屋“三合一”经营。

3、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物业所对辖区内集贸市场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现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开展办公楼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股室、物业所要对各自办公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消防通道、灭火器、消防栓系统等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整改落实,没有配备消防器材的要立即配置,对损坏、失效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要对在用电脑、打印机、热水器、电源插座、电动车充电等各种用电设备,以及超负荷运行线路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和重点防范,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春夏两季历来是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同时,社会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市场内贸易旺季,引发火灾的风险剧增。各部门各物业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松懈思想,扎实做好今年火灾防控工作,领导跟踪督查,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部门各物业所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责任,狠抓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各部门各物业所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市局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不落实、存在火灾隐患不排除、推诿扯皮、引发火灾的,将视情节分别予以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证建筑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项目“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与环境管理部。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项目部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项目部根据局及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切实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做好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抓好冬季取暖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3、掌握信息,及时上报。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项目部及时如实上报,将事故情况报本公司,并迅速组织开展救援。

四、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措施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仓库、加工区、食堂等。

(二)整治重点

1、设施方面:消防水源是否可用,消防设施是否缺少、损坏,冬季保温措施是否完善,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消防设施是否全覆盖。

2、场地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等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通道是否通畅。

3、住宿方面:用电设备布局是否合理、规范,电线、管线是否老化,人员用电是否规范。在宿舍内是否使用电暖气、电磁炉、小煤炉、大功率加热器等。

4、食堂方面:用电是否规范,煤气罐、输气管是否符合防火要求,食堂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场所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5、施工现场方面: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经过岗前培训;动火作业是否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是否采取接火措施、施焊地点与可燃、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临电使用是否规范,外电是否采取保护措施,临电电路是否安全,漏电保护器是否匹配、灵敏,闸具、熔断器是否匹配,安装材质是否合格等。

6、仓库:仓库的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设置专用仓库,并分类存放,仓库内用电是否规范,有无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用电设备及取暖设备;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7、资料方面:进场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是否有教育及交底记录。临电巡检记录、消防日检记录、消防验收记录、临电验收记录是否齐全、属实。

五、工作措施

1、编制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建立消防组织机构。

2、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明确要求及标准。

3、进行全面的消防专项隐患排查,并对所查出问题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编制销项清单逐条逐项的进行严密排查整改,务求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指派专人进行消防日常管理和每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检查纪录。

4、开展消防专项培训活动并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在施工现场悬挂横幅和标语,张贴安全宣传贴图、设置安全宣传专栏、发放安全教育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力求加强工人消防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5、分区域对项目各分包工人组织消防演练,讲解应对措施、灭火方法,及火场逃生常识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6、针对消防安全整治专项活动阶段所作工作进行归纳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

六、具体工作安排20xx年12月4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

1、工作准备阶段(20xx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张贴宣传标语或图画,完善施工现场消防物资配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

2、工作实施阶段(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12月11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带头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整改责任人,开展火灾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及紧急救护措施的宣传教育。

3、总结上报阶段(12月12日至12月15日)。

认真总结火灾防控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保证工程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3

为认真吸取因消防引发的火灾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遏制我乡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政府的安排。乡政府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1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在建工程工地、消防车通道场所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再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全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乡长

副组长:副乡长

成员: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单位负责人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整治。

内容:

1、未依法取得有关消防行政许可,投入使用和营业的;

2、消防设施设备不到位、为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未落实管理制度以及值班人员不会操作自动消防设施、不熟悉火灾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的;

3、未落实固定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达不到人员疏散要求的;

5、擅自扩大防火防烟分区、破坏防火防烟分隔的,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在有可燃性气体散发场所使用明火做饭的,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疏散走到两侧和安全出口附近采用影响疏散的反光镜面、玻璃等材料装饰装修的;

6、存在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合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建筑外墙、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7、未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员工培训流于形式、未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的。

(二)易燃易爆场所整治。

范围:化工企业、加油站及小化危场所等。

内容:

1、未依法经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特种设施设备未经过各类安全检测的

2、选址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和居民住宅区内的,与居民住宅区及其他重要公共建筑防火间距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3、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储存方式不符合防火防爆及防止跑、冒、滴、漏等安全规定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规定或被占用、堵塞的

5、固定消防设置及冷却装置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灭火冷却用水、泡沫液储量不能满足灭火及冷却需要的,各类灭火器材数量、型号不符合规定的,防雷和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6、未建立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在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的,未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的。

(三)在建工程工地整治。

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外墙改造、室内装修工程等。

内容:

1、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动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或备案投入使用的;

2、施工、监理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议、施工及监理单位违法降低施工质量的;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4、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及救援场地的;

5、施工人员宿舍设在施工作业区或设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6、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的,未制定落实动火管理制度的;

7、外墙施工采用聚氨酯泡沫、彩钢夹心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违章搭建影响建筑物防火功能的。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量化工作任务。

(二)定期研判,强化调度。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分阶段对行动情况进行小结,要认真分析研判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三)广泛发动,严格执法。各单位要把法律赋予的职权用好、用足、用到位,从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予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施工工地员工宿舍与作业区未分开设置的,经责令限期改正未执行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4

为加强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

二、整治重点

1.新建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取得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水管网条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扬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廓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8.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旋,各种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9.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10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11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制定联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治理。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积极推动解决社会福利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于小微机构,要会同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管理办法措施。对于因土地、建筑规划等前期手续不健全,或存在改变建筑原有使用性质作社会福利机构使用,无法申报消防有关手续的,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及时向政府报告。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于问题突出的地区,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5

围绕县消安委20xx年工作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大力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不断增强社区抗御火灾的能力,切实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区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龙泉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实现社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并逐年推进深化,力争在城区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让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并在12月5日前完成创建工作,收集好材料,上报县消安委验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雪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高旭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成员:刘旭三坝社区第一书记

万小松龙潭湖社区第一书记

陈波和平路社区总支部书记

王纯辉体育场社区总支部书记

孔涛龙井社区总支部书记

陈鹏程文峰社区第一书记

李文凤翔社区总支部书记

办公室设在龙泉镇消安办,由朱明强负责办公室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社区创建活动。结合社区建设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方案,广泛宣传,积极部署开展创建活动。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同步部署、同步开展、同步推进。建立完善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社区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明确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消防制度。

(二)加强社区消防应急力量。要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社区微型消防站100%全覆盖。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2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确保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明确,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

(三)夯实社区消防设施基础。社区要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强化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对设有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且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聘请专业消防检测机构对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全面系统检测,对损坏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对无固定消防设施的老旧居民小区,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动员居民配备必的灭火设备。要加大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重点人群的关爱力度,积极引导社区在此类人群的居住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置灭火器或安装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

(四)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制定完善社区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五)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居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要对社区电缆竖井、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和维修整改。要对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排查,确保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堆放杂物,消防车道不被占用。要对社区内违规停放电动车以及违规充电行为进行摸排。严格依法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行为。发动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电动自行车库(棚)。要加大对社区内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检查力度,严查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住人、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是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和“小火群死群伤”事故具有重大意义。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认真制定计划,精心组织部署,抓出成效。

(二)细化分工,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实行定人、定位、定职、定责。社区、物管单位与消防部门之间既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无缝对接、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季节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多维度、全覆盖发出创建活动倡议,形成强有力的活动舆论声势,适时公布创建工作成效,以媒体力量带动居民社区,以舆论氛围推动全民消防、努力提高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6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乡直各单位及全乡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

各行政村、学校、卫生院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公共活动场所。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涉危等安全隐患、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道路交通安全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

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涉爆危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二、强化组织,成立以乡长为组长的安全隐患大检查领导小组,与乡派出所、卫生院、学校以及各村实行“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乡各单位、村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乡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和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由派出所、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活动场所、学校、医院、农户的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乡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乡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方案,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乡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党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7

为加强县内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丰府办字[20xx]67号)要求,结合本委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四、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工业企业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给县工信委。

六、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8

一、工作目标

摸清小生产企业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集中采取一批针对性物防技防措施,集中开展一系列消防宣传,集中培训一批从业人员,明确和落实小生产企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小生产企业场所火灾防控水平,保持小生产企业火灾形势稳定。

二、整治对象

小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100人以下的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纺织、印染、印刷等密集型小生产加工作坊。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场所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所有从业人员达到会报火警,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四会”要求。

(二)场所用房符合安全标准。

禁止在车库、可燃夹芯彩钢板房、违法建设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设置“九小”场所;住宅楼不得违法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合用场所设置符合安全要求。

禁止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厂房、仓库和地下建筑设置合用场所。住宿和非住宿部分应当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确实无法完全分隔的,应符合《省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有关要求。

(四)消防车通道符合要求。

消防车通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六)装饰装修使用安全材料。

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不得违法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装修。

(七)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

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八)电气设置符合安全标准。

电气线路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

(九)用火用电安全规范。

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管路;不得在厨房以外使用或者放置液化石油气罐、可燃液体;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

(十)电动自行车停放符合要求。

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在室内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充电。

(十一)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到位。

所有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四会”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协同排查,加大查处力度。

坚持以乡镇政府属地负责为主,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并及时抄送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对确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突出的场所,书面抄送有关执法部门进行督促整改落实。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隐患问题突出的,将上报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二)实行“六个一律”措施。

即在居住建筑设置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合用性质的“九小”场所违规住人的,一律予以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依法查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一律依法处罚;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的,一律强制拖离;从业人员上岗前一律组织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

(三)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组织小生产加工企业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掌握“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能力。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10日前)。

制定可行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召开动员会议,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参与排查整治的具体责任人员,明确排查内容、方式、要求。

(二)排查整治(5月11日至5月25日)。

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排查,摸清小生产加工企业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建立相关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三)总结上报(5月26日至5月31日)。

对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认清小生产加工企业场所面临的消防安全严峻形势,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预防工业企业火灾事故特别是“小火亡人”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力求整治实效。

及时与属地各乡(镇)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部门联合执法等机制,切实发挥条块两方面优势,形成整治合力。严禁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问责。

按照企业主体责任、乡镇场属地管理责任要求,适时对乡镇场、工业园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同时,要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工业企业管理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9

为巩固20xx年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既有成果,持续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高压态势,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解决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确保行业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依据《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安监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4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摸底排查(20xx年5月4日至5月15日)。对所属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单位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不漏一家的.工作标准,检查一家登记一家,详细记录基本信息和火灾隐患,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为下步整治打牢基础。

(二)集中整治(20xx年5月16日至6月20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彻底整改行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组织汇报材料上报市消防委。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使用。

(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四)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和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五、整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责分工,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加强同所属行业所在区域的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农场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和改进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法。

(三)加大力度,严查各类隐患。对分管行业所有单位、场所、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据职责进行依法处理。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10

xx年我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行了显著成效,我们努力的工作实现了全市的火情稳定,有效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火灾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必须达到“一降一改”的目标,即把火灾事故特别是死人火灾事故降下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大整改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福州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加强协调,同一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适时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各级部门及各县(市)、区针对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5、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规定运行、维护、使用情况;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7、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等情况;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9、街道(乡镇)义务(志愿)消防队,专职(兼职)防火员成立情况,人员、经费、训练制度落实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

(1)1月份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结束,持续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2)1月—12月份开展以地下空间、高层公共建筑、“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治理分工

(1)市消防支队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检查指导工作。并按公安部73号令的要求,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抽查,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监督抽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牢记“隐患险于明火”的教导,增强“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二)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遗留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进行跟踪,对新发现火灾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遗留和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地方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整理汇总,专题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单位的隐患整改出谋献策,提供技术支持,尽量使用最省的资金整改隐患,又能保证安全;对存在的隐患,要上门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进一步树立公安消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11

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市卫生医疗机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执法联合检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以火灾高风险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为重点,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起底整治一批突出风险、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范围

全市卫生医疗机构。

三、整治重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对安全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二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三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四是“三个不到位”问题。预案管理不到位,没有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预案;应急演练不到位,没有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应急演练,现场抢救和逃生时混乱,扩大了事故伤亡;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一些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差,“三违”现象屡禁不止。

五是违规现象问题。整治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加强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督促单位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微型消防站“一呼百应”建设,重点提升组织人员疏散、处置初期火灾能力。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0月31日前)。各县区卫健局、单位分别制定出台本县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专项执法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消防车通道自查自改。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有物业服务的,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各单位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单位组织“回头看”,检查验收前期消防安全专项执法联合检查行动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执法联合检查行动。各县区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要突出消防安全管理,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部位,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严查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严格执法、坚决做到“六个一律”:即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存在火灾隐患不能按要求整改的,一律给予处罚直至临时查封;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能当场整改的,一律临时查封;对消防车通道不畅、影响消防车通行拒不整改的,一律强制消除;对投入使用建筑中存在泡沫夹芯板搭建现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强制拆除;对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从重处罚直至责令停业整改。

(四)严格督导问责。各县区、各单位要对消防安全专项执法联合检查行动开展明察暗访,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严格事故查处,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县区和单位,要及时提醒约谈。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12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有效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小医院”场所消防安全,全力做好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防控工作,结合市卫健委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我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5月底,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摸清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小医院”场所底数,摸清消防安全状况,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违规行为,采取针对性物防技防措施,开展一系列消防宣传,集中培训一批“准消防员”和消防安全“明白人”,明确和落实“小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小医院”场所火灾防控水平,保持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稳定。

二、整治对象

小医院:床位数50张及以下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他小医院(诊所)。

三、整治重点

(一)场所用房符合安全标准。禁止在车库、可燃夹芯彩钢板房、违法建设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设置“小医院”,家属区、实习生楼、进修生宿舍等不得违法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合用场所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禁止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厂房、仓库和地下建筑设置合用场所。住宿和非住宿部分应当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确实无法完全分隔的,应符合《江西省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有关要求。

(三)消防车通道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五)装饰装修使用安全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不得违法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装修。

(六)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七)电气设置符合安全标准。电气线路的设计和安全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

(八)用火用电安全规范。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管路;不得在厨房以外使用或放置液化石油气罐、可燃液体;放置要符合规范,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

(九)电动自行车停放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在室内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充电。

(十)消防培训到位。医护人员、行政后勤人员、多种形式消防队员、物业服务人员、保安员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均应当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会报火警、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四会”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坚持属地负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小医院”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要扎实开展自查,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小医院”逐个进行排查,区卫健委将组织人员对“小医院”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二)确保整治到位。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要建立台帐、挂图作战,一个一个地督促整改到底、跟踪问效到底,做到不改到位不放松、不改彻底不放手,确保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及时清零。

(三)推广采用物防技防措施。配置2具以上4公斤ABC类干粉灭火器;确需安装防盗金属栅栏的’,设置大小合适且向外开启的外窗;住宿与其他场所合用的,通过实体墙隔断等形式进行物理分隔;“小医院”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设置充电设备,建议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

(四)强化消防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液晶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经常播放火灾警示片,提高火灾防范意识。组织“小医院”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掌握“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能力。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区卫健委结合实际,成立“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主任王兰祥同志任组长,协会办主任陈玉秀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组,并组织开展集中的培训,明确排查内容、方式、要求。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30日-5月25日)。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和责任划分,逐个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小医院”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填写《“小医院”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1)《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象统计表》(附件2)。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坚决予以督办,并做好跟踪,直至问题整改到位。

(三)总结上报阶段(5月26日至5月28日)。各相关单位对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小医院”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督促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小医院”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负其责,加强排查和整治。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小医院”消防监管,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的经验做法,边整治边总结,建立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

各相关单位于5月2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填写《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表3)一并报区卫健委。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13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和《泉州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确保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有效防范化解学校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按标准规范学校消防车道管理。全面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等问题。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xx年底前,全市学校完成消防车道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相关工作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上报,提请市政府进行挂牌督办整改。

(二)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全面排查测试学校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高层建筑应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维护保养,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全面自查学校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存在高层建筑的学校要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教职员工、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20xx年,教育系统内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对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登记表》(详见附件2)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xx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xx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三)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管理。各高校和中学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源头管控,严格学生校外租房审批和管理,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校外单独租房(未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共同居住)的,教师要定期进行走访,了解学生在外租房居住情况,对租住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出租房的学生予以劝离;要加大对校外租房学生群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将外宿学生纳入重点宣传教育范围,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消防部门的沟通配合,联合开展检查,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四)加强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和预防。重点排查整治违规用火、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将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

(五)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要求,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持续深化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健全与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分年组织开展达标创建工作,20xx年,打造标杆示范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市教育局报送不少于2家的标杆示范学校;20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全市学校有效落实教育系统标准化管理。

(六)加强消防信息化管理应用。各地各校要强化物防技防措施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高学校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要积极推动不具备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系统单位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等“智能预警”建设。根据《泉州市智慧用电安全安全建设行动方案》(泉安委〔20xx〕29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宿舍楼智慧用电安全建设,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扶持建设。

(七)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教育培训内容,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纳入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督促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进行督导考核。全市中小学校消防安全进课程、进教材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不少于4课时,高中、大学新生在军训消防教育不少于4课时。要制定学校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开展教职员工消防教育培训。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7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启动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校按照《全市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泉教安指〔20xx〕2号)相关工作要求,将严查严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地本校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对未能及时有效整改的逐一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地各校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领导挂钩整治、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等整治措施,每年集中整治一批,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在推进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本校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要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学校消防安全问题。要强化工作力量保障,协调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闭环管理。各地各校要延续全市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抓好本地本校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整治任务要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一抓到底、见底清零”,闭环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校要结合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化排查整治措施,确保治理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学校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校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学校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教育系统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五)强化责任追究。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列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学校,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校内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地各校请于8月25日前报送细化落实方案;各地各校工作情况小结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请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每年年底及三年行动结束前要形成工作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14

为加强街道管辖范围内出租房(以下简称“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建设“平安街道”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有效地改变街道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整治范围

街道范围内的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月5日至3月10日。

四、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和依法治理、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按普查登记动员部署、整治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查登记、动员部署阶段(2月5日至2月8日)。由街道办事处统一部署,各社区、工作片要组织村(居)委会对居民住宅区内的出租房开展普查登记,要逐户摸清房屋出租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名册和帐。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在全面普查登记的基础上,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讲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这次整治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整治整改阶段(2月8日至2月28日)。出租房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整改,各社区、工作片要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区域,督促帮助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各社区、工作片先逐户开展检查验收,街道再组织人员组织检查,对于验收达不到要求的,要重新整改。

五、工作要求

各社区、工作片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社区、工作片、村(居)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确定一名整治工作联络员。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出租业主的法制观念,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火灾隐患严重、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出租房,要坚决予以停止出租。各联系领导及街道纪委要加强督查,对普查不全面,整改措施不力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1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区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选址定点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等。

(二)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或场所的建(构)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扩大生产、经营、储存规模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种类、性质等违法行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等问题。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

(四)是否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消防法》及有关法规要求,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配齐专(兼)职队员,配备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

(五)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情况。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强化抽查检查督导,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工作落实、任务落地,严防搞形势、走过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厘清职责,加强协调,防止推诿扯皮。部门之间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

(三)严格检查,铁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好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手段。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搭建多种平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加大经验推广交流和典型火灾隐患曝光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倒促整改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要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专项治理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和重大事项。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集中地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行业领域,要派出工作组跟踪问效。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到位、措施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倒查追责。

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方案范本 (15篇)》特别声明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方案范本 (15篇)》更新日期为:2024-09-29 21:22:11;目前浏览的小伙伴达到45,1234啦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以及网站收录)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想了解查找更多模板大全可以直接搜索查询。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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